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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8节 (第2/3页)
一线,依旧逃不出李耀的耳朵。 雷闯道:“今天那家伙已经可以自己走路,又记住了这么多事情,看来脑子倒是没有撞傻,有很大把握应付过去。” 雷兰道:“可是,我还是想真正的大哥了。” 雷闯咬牙切齿道:“别提那个叛徒,从他加入‘混沌之刃’的那一刻起,我们就没有这个大哥了!” 第八百三十七章 雷奇 雷兰道:“可是” 雷闯冷冷打断了她:“没什么‘可是’,从今往后,不要再提起那个人,我们的大哥就在隔壁,他是在半个月之前的山火中严重烧伤,又摔坏了脑子,失去记忆!” 顿了一顿,雷闯压低声音,近乎窃窃私语:“昨天村长又去了一趟镇上,现在外面风声很紧。” 雷闯笑了笑,道:“我们乱血妖族,本来就出身低微,再不辛苦一下,又怎么往上爬?” “村子的土地这么贫瘠,赋税又这么重,大家的日子过得都非常艰难,靠狩猎和耕种。可是无法改变命运的,只有到战场上多立下一些战功,才能让大家都过上好日子!” “听说,在天元界,越过大荒,就是富饶肥沃的平原,那里的人族根本不用工作,终日懒洋洋地晒晒太阳,自然有各种法宝和机械帮他们耕种和收获。” “如果我们也能在天元界拥有一块肥沃的土地,一座小小的矿场。到时候,就把枯叶村搬到那里去,用人族的法宝来帮我们种植鬼齿花,我们只要在旁边晒晒太阳。法宝就能自动采割金蕊汁,那才好呢!” “世上哪有这样的法宝?”雷兰笑了。 雷闯也笑起来,两姐弟又轻声说了一会儿话,村东边忽然传来一阵微弱的狼嚎。 李耀耳朵一动,听出这是守护鬼齿花田的两头月影荒狼之一,发出的嚎叫。不过只有短短一声,就沉寂下去。 鬼齿花这么凶残的植物,自然是不用守护的,不过采割下来的金蕊汁,要放在特殊的芦香草垛里阴干,才能激发出最强的药效。 百荒山中,多的是野性难驯的妖兽,时常会进村骚扰,所以才驯养两头月影荒狼充当护卫,倒不是怕有人偷金蕊汁,而是怕辛辛苦苦采割的金蕊汁,被妖兽给糟蹋了。 离开树屋,雷闯的双眸瞬间变得炯炯有神,就像是两只熠熠生辉的小灯笼,散发出危险的光芒。 他鼻尖耸动,深深一吸,忽然放开四肢,朝村东头电射而去。 李耀心中一动,他也觉得刚才这声狼嚎有些古怪,干脆吊在后面,像是雷闯的影子,亦步亦趋,轻飘飘没有半点儿重量。 “呼!” 雷闯风驰电掣,赶到鬼齿花田旁边时,果然发现在一个个圆锥形的草垛中,隐隐伏着一道黑影,正在草垛中掏着什么。 两头小牛犊一样的月影荒狼,乖乖趴在这人身边,好似两条肚皮吃得滚瓜溜圆的宠物狗,一声不吭,心满意足。 雷闯大怒,低吼一声,周身金灿灿的茸毛瞬间竖起,身形膨胀一轮,尾巴绷得比大枪还直。 “唰!” 一爪掏出,电芒四射,这一击已经有了‘妖兵’级数的水准,放在前线,都可以充当兽潮中的小头目了。 岂料,这个鬼鬼祟祟偷金蕊汁的妖族,身形却是灵动至极,像是一头大猫,三纵两窜,就逃入丛林之中。 雷闯冷哼一声,紧追不舍。 这片丛林一直延伸到百荒山深处,即便阳光最猛烈的白天,都缭绕着一层淡淡的迷雾,阳光透过斑斑驳驳的枝桠照射进来,几乎要被染成黑色。 更不要说在血月朦胧的夜晚,丛林中更是充斥着阴森恐怖的气息。 一株丫丫叉叉的大树上,雷闯瞪大了虎眼,爪子上闪耀着危险的光芒,还有一滴殷红的血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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