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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1节 (第1/2页)
小女孩吧唧吧唧:“粘牙。” “呵呵,正好你换牙,粘一粘牙就掉了,正好。” 约翰·勃朗宁:“……” 怎么感觉没个正形的样子? 他犹豫道:“带着她好么?” “无妨,回头我给她送回家。” 等他们离开。 不远处,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钻了出来。 正是格伦维尔·哈珀。 这个小白脸左右张望,确定没有危险,就跑到了警察那里去提供线索。 与此同时,查尔斯·贝克同样在深入调查有关“陈宜庚”的信息。 他去了曼哈顿看守所,见到了真正的陈宜庚。 陈宜庚身高一米七,精瘦,三角眼,眉梢有一道疤,满脸的凶相。 “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吗?” 陈宜庚满不在乎:“案件不是已经定性了吗?你一个警探,还来问我作甚?” 查尔斯·贝克冷笑:“你被关进了辛辛监狱,在监狱里连杀数人,已经被判定为死刑,要坐电椅!” “啥玩意儿?”陈宜庚大吃一惊。“我一直关在这里,怎么会做那些事情?” 他是纽约唐人街的“安良堂”一员,因组织非法赌博和勒索被羁押。 但不是自己的罪,他万万是不会承认的。 见他表情不似作伪,查尔斯·贝克的眉头皱了皱。 “你知道有人冒充你吗?” “冒充我?”陈宜庚实在想不出,有谁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。 他可不是省油的灯。 查尔斯·贝克向他形容了一番赵传薪的样子。 陈宜庚满头雾水。 见状,查尔斯·贝克惋惜摇头,看来在这里查不出什么了。 他起身:“我还会再联系你的。” 说着,离开了曼哈顿看守所。 然后,他就得到了消息。 陈宜庚在麦迪逊广场,用手枪打碎了七八个警察的肩膀。 纽约警界,现在给陈宜庚起了个外号,叫——碎肩者! 凶名赫赫。 关键是,事情就发生在他审讯真·陈宜庚之时。 这下他确定,此陈宜庚与彼陈宜庚没有丝毫关联。 听说有个银行家,提供了些线索,查尔斯·贝克通过留下的记录,找到了格伦维尔·哈珀的家里。 得知陈宜庚和一个叫玛利亚的女人走的很近,通过格伦维尔·哈珀的描述,查尔斯·贝克觉得自己快摸清楚了真相。 但眼下,他必须先避避风头,因为那个“陈宜庚”,似乎有些惹不起…… …… 德尔莫尼科餐厅。 这是曼哈顿比较精致的餐厅之一,开了快一个世纪了。 赵传薪点了两份德尔莫尼科牛排,两份纽约牛排,四份纽堡龙虾,八个面包布丁,一瓶红酒。 约翰·勃朗宁瞪大了眼睛,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。 “你和她能吃的下这么多?” “见笑,见笑,中午吃得少,下午运动量大。” 这家餐厅以服务闻名,可能是赵传薪点的多,服务生打开红酒后,在醒红酒的时候,就在旁边候着。 赵传薪瞥了他一眼:“杵在这当电线杆?滚犊砸!” 服务生:“……” 他委屈巴巴的走了。 约翰·勃朗宁脑门锃亮,他擦擦汗,不知说什么是好。 赵传薪却开口了:“老哥,我问你点事。” “……”约翰·勃朗宁暗自估摸了一下双方相差至少三十年的年纪,尴尬说:“你问吧。” “你怎么看待蒙德拉贡半自动步枪?” 这把枪,早在去年就研发出来了,赵传薪觊觎已久。 问题是,在这个时代出现了一把半自动步枪,却没有正八经普及开,肯定是有问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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