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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0节 (第1/2页)
丽贝卡·莱维咬了咬嘴:“我,我去……” “去什么去?干脆就先在莫理循家里看会书吧。” 丽贝卡·莱维:“……” 她居住的租界区饭店,今天那里暂告不安全。 莫理循将自己家改造成了图书馆。 这老小子平日里以书会友,名声日彰,导致每个来京城的洋人,人力车车夫问都不问直接拉到莫理循家里保证没错。 去他家应该还算安全吧。 赵传薪说完,自顾自推门走出。 因为他太神出鬼没了,丽贝卡·莱维头天听说他在草原,第二天就跑去了关外,第三天就到了京城,或许再一眨眼就又消失不见。 于是赶忙推门,想要说什么,却发现已经不见了赵传薪的身影。 …… 暗杀的手段,其实也一直在进化。 小鬼子在这方面是很有天赋的。 比如医生救死扶伤时候,俏摸的给你治死,就问你怕不怕? 也有没那么高明的手段:人群里放冷枪、炸药、突发拔刀刺杀等等…… 从德川幕府的“网红”武士,到二战前,小鬼子尤其热衷搞暗杀。 在韩国被赵传薪搞死的伊藤博文,曾经是个愤青,就组织过一波接着一波的“天诛”行动,是幕府倒台的最终动因。 赵传薪爬上了一栋洋楼的屋顶,换上了集火甲,盯梢通往bj饭店的必经之路。 他是绕了好一圈路,才偷偷爬上来的。 这里已经出了租界的围墙,无甚防守。 只是外面围观的百姓太多,在街巷外站的满坑满谷,摩肩接踵。 这究竟是一种何等不怕死的精神? 赵传薪蹲点的技能早就点满了,在楼顶有吃有喝,烧水不生火,烤肉不用炭,盘膝而坐,静看云卷云舒,细听鸽哨如铃。 …… 朱尔典本来给自己买了双重保险。 可其中一道保险,居然因为跟踪的士兵太蠢,跟丢了而失去。 他痛骂了跟踪者一通后,也只能焦灼的在屋里徘徊,时不时地掏出怀表看时间。 午时将近,他又开始焦灼于穿着。 此时位于古典步入现代的最后节点,英国人在穿搭上有故步自封者,也有前卫时髦的。 朱尔典想穿的看上去像是旧时贵族,又想起搜集到的关于赵传薪资料中显示,赵传薪是个时尚弄潮儿。 赵传薪自带流行趋势,许多款式现在都没有,或者没有流行起来。 但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。 想了想,朱尔典换上最新定制的细条纹西装。 这种正装,起初在银行职员和银行家种流行,渐渐普及,要到十来年后这股潮流风才会刮到美国。 此时的美国时装是落后世界至少十五年的,所以欧洲列国很瞧不起美国人,觉得他们是土老帽。 穿戴整齐,戴上礼帽,朱尔典出门。 他其实内心很矛盾。 一方面,他想要尽量取悦赵传薪观感,争取“宽大处理”。 另一方面,他又有着老牌帝国贵族的矜持,不愿意向一个中国人低头,哪怕这人很恐怖。 刚迈出军营的那一刻,他看到了各国使馆派出的护卫联军。 京城使馆区,从某方面讲是一个整体。治安需要大家共同维护,好像残破的瓷片,每当面临外界压力,就要合拢成一只圆满的碗。 出门前,朱尔典心里还有些放不下面子。 可出门后,看见联军军警脸上多少挂着惶恐不安,朱尔典本来干爽如京城上空的心情,顿时秋雨绵绵。 连他们都怕,我该不该怕? 什么骄傲,都飞到九霄云外。 阴沉着脸,在联军军警保护圈内,一步步朝bj饭店走去。 即将抵达的时候,朱尔典忽然转头问:“巴克斯呢?他为何不来迎接?” “这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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