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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(第1/2页)
刑澜顿了顿,没搭理他的胡闹话,端起两只碗转身去厨房洗了。 李柏冬虽然手背受伤,洗不了碗,但也没有闲着,拿起拖把就拖起了地。 他有健身习惯,力气大,单手拖地不成问题,把那大理石地面拖得闪闪发光的,都能当镜子照。 现在的年轻人大部分都挺懒的,不像老一辈那么勤快。像李柏冬这样眼里有活的,真是隐藏款。 刑澜洗完碗出来,就看见李柏冬已经把客厅打扫得干干净净的,小狗和小猫的各种玩具也已经收拾好了,非常让人省心。 他抽了两张纸巾擦了擦手,淡淡地对李柏冬说:“受伤了就多休息,家里每个月都会有阿姨来打扫,不用你瞎忙。” “没事儿。”李柏冬看了看自己的手背,乐观地说,“小伤而已,已经快好了。” 他这话倒是提醒刑澜了。 他随手扔下手里的纸巾,三两步走过来,一把抓住李柏冬的手腕,借着客厅明亮的灯光,仔细地看着他的手背。 李柏冬这年轻气盛的,恢复能力果然不错。这才几天时间,伤口就已经淡了不少,看着没有之前那么触目惊心了。 他这人脸长得怪嫩的,眼睛长鼻梁挺,笑起来模样俊俏,颇有一种小黑脸的味道,手却意外地长得粗糙,手指很长,指节粗砺干燥,青筋的线条也很豪迈。 两人一大一小的手放在一块对比,他那猎人般的大手,倒显得刑澜的手又细又白,细皮嫩肉的,好像能完全被包进他的手里。 刑澜垂眸细看良久,最后扔下一句话:“药还得接着涂。”就把他的手松开了。 李柏冬站在原地,感受着手腕上留下的淡淡温度,忽然心情有点低落。 他有些不希望自己的伤好了。 作者有话说: ---------------------- 第12章 不要乱动 这场雨接连下了好几天,天气一直阴沉不晴。 不管是李柏冬还是刑澜,这几天都只能被迫居家了。 李柏冬虽然在上网课,那双眼睛也没闲着,每隔几分钟就会跑跑神,看看对面的刑澜在干什么。 每次看他的时候,刑澜都戴着蓝牙耳机在看他的电脑,神色十分认真,专注到丝毫没有察觉他频繁投来的炙热视线。 有时候,李柏冬怀疑刑澜上辈子其实是一个神仙,就是神话里那个托塔李天王,那台最新款的银色笔电就是他在这个科技时代的新塔,每时每刻都拿在手上,寸步不离的。 最近下大雨,小王子没办法出去玩,心情很郁闷,只能趴在主人的脚边,落寞地舔他的脚踝,把那细白纤长的脚踝舔得湿漉漉的。 李柏冬瞥见后,默不作声地过去把这只大胖狗抱了起来,点着它的黑鼻子教训说:“爹地在工作,不要打扰他哦。” 刑澜闻声,面无表情地抬起头,斜了他一眼。 纠正道:“我不是它爸。” “那你是……”李柏冬想了想,不确定地说,“它的哥哥?” 李柏冬每天一口一个“哥”的叫着刑澜,这么一算,原来他和狗是同辈? 刑澜接着低头看电脑,用一种不轻不重的音量随意地定义道:“是室友。” “……” 好了,这下屋里两人一狗都是同辈了。 不过如果要按入住时间严格来讲,小王子依然算是新搬进来的李柏冬的前辈。 李柏冬下了网课,和他尊贵的萨摩前辈玩了一会儿捡球游戏,揉着它毛绒绒的白色脑袋瓜,笑着说道:“哥,咱家小王子的毛量真好,都堪比赛级的了。” “像这种品相的萨摩,一定不便宜吧。哥,你当初是哪家宠物店买的呀?” “不知道,别人送的。”刑澜淡道。 “……送的?”李柏冬有些好奇地抬起眼。 谁家好人随便送别人狗啊,这关系想必不一般。 可是自从住过来后,李柏冬也没见刑澜和谁走得很热络。他性子很冷,就连平时偶尔会聊天的朋友都没几个,更别提关系好到能送他狗的。 “谁送的啊?”他压下心底的千万种猜测,一边故作漫不经心地逗狗,一边试探地问。 他问迟了。刑澜这时已经重新戴上了耳机,专心地处理工作,根本没有听到,也没有回答他的问题。 李柏冬垂下眼,也没什么心情招猫逗狗了。 他郁闷地站起身,拖着脚步回卧室了。 刑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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