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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幕 牛排司令 (第3/3页)
想要我的手雷!我送您是了!” “不要这样!这样无趣!看在帝的面子,猜一猜。我给你几个提示,它是牛肉,它不是炖的,没有人常这么吃,你猜猜看吧!” 汤姆逊给出了三个提示。 这三个提示的最后一个,算是凑数的,他之前已经说过了。 而前面两个,则较关键了。 首先,牛肉这种肉,不是一种好咀嚼的肉。 因此,这个年代的美国,主流做牛肉的方法是炖牛肉。 一锅牛肉一直炖着,直到将里面的牛肉炖烂为止。 但是,汤姆逊说这菜不是炖的,那难道是……牛排? 道格忽然想到了牛排。 他曾经也打过牛排的注意,因为牛排相对来说加工简单,并且牛肉的价格也低,可以充当工人的食粮。 但是,道格在尝试了之后,却发现了一个问题。 那是牛排做完了,除了年轻人,只要牙齿稍微不太好,不可能吃的下去。 道格又尝试了几次,最后虽然也能做出来口味能接受的牛排,但是却完全脱离了他简单好做的目标。 牛排想要容易咀嚼,不光要切的薄,还要用锤子破坏本身的肌肉组织。 只有这样,制作出来的牛排,才能较容易吃。 有这么多的时间,还不如直接从动力车间通一条蒸汽管道炖牛肉呢。 回忆完这一切的道格回答道,“牛排!” “你怎么知道是牛排!”汤姆逊脸露出了惊喜的表情。 他可没有想到,这个年轻人居然会想到牛排。 要知道,未经改良的牛排,在汤姆逊这个阶层的人看来,是平民的食物。 要注意,这里是平民而不是贫民。 贫民窟里的那些人,自然是吃不吃牛排的。 为什么牛排的定位会是这样呢? 首先,是因为牛肉很难做,做不好了口感会很差。 其次,是牛肉这种东西,实在是太大众了。 对于有钱人来说,物以稀为贵。 只有那些产量极少,又凝聚了很多人劳动的食物,别人吃不起的食物,才能配得起他们的身份。 拿蛋糕来说,涂满了奶油的生日蛋糕,曾经是一件用来炫富的食品。 为什么呢? 无论是威风蛋糕本身需要的搅拌次数,还是奶油需要的搅拌次数,都十分惊人。 与此同时,在欧洲地区,甜品本身也是一种奢侈品。 道格前世的时候,曾经去过欧洲,那里的糕点甜的不要命。 有一种说法是白人对于甜味的敏感度不够高,但是道格却觉得是,这是一种“缺什么要多什么”的心跳。 曾经,甜食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,现在他们能吃了,自然往死里添加。 像是穷人乍富,牛奶都要买四瓶,一瓶加糖,一瓶加盐,一瓶倒掉,一瓶喝。 再加蛋糕和奶油,都需要不停的搅拌,拌入空气,让它们变得蓬松。 而在没有电动机器的时候,只能人工来做搅拌,如此一来,成本十分可观了。 不过,随着时间的推移,技术的进步,搅拌也越来越轻松了。 因此,蛋糕也从一个单层蛋糕,开始变得越来越高。 好像有一百零一层,是这个世界最幸福的人一样。 但实际,蛋糕只是炫富而已。 对于蛋糕如此,对于肉类同样如此。 相于内脏以及一些怪怪地方的肉来说,牛身的肉是最廉价的。 因此,富人是不屑于吃的。 他们更喜欢吃的是那些稀有的部位,哪怕那些地方难吃,他们也依旧要吃。 可以说这是一种化。 但是,道格对于这种因攀而生的化却不认同。 汤姆逊也没有去追究道格究竟是如何猜到是牛排的,他只是单纯的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同样喜欢牛排的人而开心。 而道格,虽然不是很喜欢牛排,但是却也不讨厌。 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,只要是肉都能吃。 htlbook4848447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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